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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SE简介



香港中学文凭是广为本港及国际认可的学历证明,为学生开拓多元出路。在香港,学生完成三年全日制高中课程后,可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(文凭试),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获发香港中学文凭证书。


首届文凭试于2012年举行,考生以学校考生为主。

大部分学校考生报考四个核心科目(中国语文、英国语文、数学及公民与社会发展)^及两至三个选修科目。考生可从甲类高中科目;乙类应用学习科目或丙类其他语言科目选取选修科目。

为确保成绩汇报的方式符合国际水平、而且透明度高及清晰明确,文凭试甲类科目采用水平参照模式汇报成绩。除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外,考生的表现以五个等级(1-5级)汇报,以第5级为最高。在第5级考生中,成绩最优异的可获评为5**级;成绩次佳的可获评为5*级;其余的则评为5级。表现低于第1级的水平定为「不予评级」。至于公民与社会发展科的成绩汇报只设「达标」一级,成绩在「达标」以下则以「未达标」标示。

除应用学习中文课程(非华语学生适用)外,乙类应用学习科目以三个等级汇报成绩,包括「达标并表现优异(II)」、「达标并表现优异(I)」 及「达标」。表现低于「达标」的水平将被定为「未达标」,并不会在证书上汇报。至于应用学习中文(非华语学生适用),则以「达标」和「达标并表现优异」两个等级来汇报成绩。

2024年及以前的文凭试丙类其他语言科目采用剑桥大学国际考评部(剑桥国际)的高级补充程度试卷,阅卷及成绩评级亦交由剑桥国际处理。成绩以五个等级(a-e)在香港中学文凭证书上汇报。其中e级为最低,a级为最高,而e级以下的成绩会标示为「不予评级」,亦不会在证书上汇报。

由2025年文凭试起,考生须应考由相关官方机构(考试提供机构)在香港举办的指定语言考试,并直接向考试行政机构报名参加有关考试。各官方语言考试设有不同的成绩汇报制度,考生成绩若达到指定或更高的语言能力水平,便会获列入文凭试证书为丙类科目成绩。


^课程发展议会与考评局公开考试委员会于2021年联席通过文凭试核心科目(即中国语文、英国语文、数学必修部分及公民与社会发展以代替通识教育)的优化方案,以及停止开设组合科学综合科学,有关方案并获教育局接纳。优化措施于2021/22学年在中四级开始推行,并适用于2024年起的文凭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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